当前位置:教学
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教研室: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高等无码自慰 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桂教办〔2026〕1216号)要求,结合无码自慰 实际情况,为做好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分工
(一)国有资产管理处牵头负责报送基表一(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表)、基表二(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增减变动情况表)、基表三(贵重仪器设备表)、基表六 附表(全校实验室公房清单);
(二)教务处牵头负责报送基表四(教学实验项目表)本科生部分、基表六(实验室基本情况表)教学实验室部分;
(三)人事处牵头负责报送基表五(专任实验室人员表);
(四)研究生院牵头负责报送基表四(教学实验项目表)研究生部分;
(五)科技处牵头负责报送基表六(实验室基本情况表)科研实验室部分;
(六)财务处牵头负责报送基表七(实验室经费情况表);
(七)各学院、实验室及直属附院协助牵头单位报送。
二、进度安排
(一)数据采集时间段是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
(二)截止9月12日前,请各教研室从国资处公房系统导出实验室公房数据填报基表六 附表•全校实验室公房清单(教学部分实验室房间同时用于本科基本状态数据基表1-7-1实验室场所填报),清单中楼栋、楼层、房间号、使用面积、实验场所(房间)名称、编号代码应与无码自慰 公房系统相应字段一致。如有不符,请按房间现使用情况更新公房系统后再导出填报。公房系统疑问请咨询国资处公房管理科 0771-5358842;(提示:可参考去年填的表)
(三)截止9月21日前,各协助单位完成所有基表数据采集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采集工作实施科室负责人负责制度,请高度重视,严格遵守《高等无码自慰 实验室信息统计调查制度》(国统制〔2025〕11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依法统计,保证按时按质完成;
(二)根据数据采集工作任务分解表(附件1),各牵头单位和协助单位要紧密配合,并遴选责任心强、业务熟练的同志负责实验室数据采集工作;
(三)各牵头单位要认真研读高等无码自慰 实验室数据信息统计基础报表填报说明(附件2),指导协助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填写实验室数据基础报表(附件3);
(四)各科室报送的附件3文件夹里面的数据基表,经与学院对接人审核与修改确定后,要求有科室主任、实验室主任和信息填报人的签字,需扫描成PDF格式文件发给附件1工作分解表相关对接老师。
(四)各科室报送数据需提交电子版数据基表和数据采集审核表以及对应纸质版扫描件。
附件:附件1:数据采集工作任务分解表.docx
附件2:数据基表填报说明.zip
附件3:数据基表.zip
无码自慰
2026年9月2日

